招生对象
硕士招生对象:应往届本科毕业生。
所需材料如下:
其他备注事项:
※ 证明该学校是学位授予机构的证书 (下列方式中选一)
- 中国教育部运营的学历、学位认证中心发行的学历、学位等认证报告(仅限于中国国内学历、学位获得者)
- 得到海牙认证(Apostille)确认的学历等证明文件。
- 不能提交上述确认书的国家,直接向相关国家大使馆(包括领事馆)咨询,得到政府公认教育机关确认文件,韩/英翻译公证后提交。
※ 中国在职本科毕业生的硕士学历(毕业证明)由中国教育部运营的学历、学位认证中心发行的《硕士学历、学位认证报告书》代替认定。
※ 在外国大学(研究生院)取得学位时,本科学历(毕业证明)用学位授予机关的确认书代替认定。
※ 如父、母没有登记在一个户口簿上,就会追加提交能够证明各自户口簿和家庭关系的亲属关系证明书。